無意拋書包,只有感而發。
記得法證先峰II提到羅卡定律,全名為「羅卡交換原理」,取名自法國犯罪學家埃德蒙.羅卡(Dr. Edmond Locard) 博士。羅卡定律 (Locard’s Exchange Principle) 凡兩個物體接觸時,就會產生相互轉移現象,即會帶走一些東西,亦會留下一些東西。
刑事鑑識之父,曾經說過一句名言,兩個物體接觸之後,一定會產生實質的轉變,從這一個傳遞到另一個,一定有什麼事情被改變了,多了什麼或者是少了什麼,或許答案早就很清楚的擺在你眼前,只是你自己沒有發現,所以才這麼苦惱。
不是物理學人,不會用科學解釋。
凡走過必留下痕跡。
凡兩個物體接觸時,就會產生互相轉移現象,其實世界上的事都是這樣,
細心一想﹐
生命中擦過便是擦過,
有些人,有些物,
即使珍惜﹐到最後還是會失去。
就算放下了對失去的執著,
那份遺憾仍存留心坎。
毫無疑問,我受了你的信念影響,
成了與你相交留下的痕跡。
每次當我踏單車時,就不其然地令我想起你。
有朋友問我是否從小已經喜歡踏單車,我呆了三秒,因為小時我喜歡踏單車是消遣,現在熱愛是因為受了你的影響,為刺激為興趣……鹿頸新娘潭路成了回憶你的最好證明,也成了我倆於人生路上觸碰後留下的痕跡。
其實即使現在不能與你一起,已經再沒有實質的接觸,
但這些曾經相交的過程,精神上的影響,也能使我產生一連串的轉移現象。
一句奚落的話能讓人做出傻事﹐
一個冷漠的眼神能讓熱情熄滅﹐
一段感情沒有開始也刻骨銘心﹐
一次背叛能讓人不再信任。
多少事情是不須要直接觸碰對方已經可以產生轉移現象﹖
有心與否,
即使你假裝沒有察覺,假裝視若無睹,
也難以瞞過一生回憶。



